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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的公告

尊敬的重庆九龙坡民泰村镇银行客户: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7年12月30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汇发〔2017〕29号)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提示您合理规划,避免境外取现超额,影响银行卡正常使用。

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考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如有其他疑问,请向外汇管理局各地分支局咨询。

重庆九龙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6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