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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 保护您珍贵的存款

存款保险 保护您珍贵的存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部署,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存款保险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下面请跟着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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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公众的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2015年,我国颁布了《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权益,促进金融机构健康稳定发展,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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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是?

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含外资法人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存款保险覆盖存款类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以及其他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承保的存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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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需要交保费吗?

不需要。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收取保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银行审慎经营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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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标识的构成要素

存款保险标识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设计,构成要素包括:

①存款保险形象图案;

②“存款保险”中英文文字;

③"本机构吸收的本外币存款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受到保护”文字;

④“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使用”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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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限额是多少?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实行限额偿付,并不是限额以上存款就没有安全保障了。即使个别银行出现问题,通常也是采取收购与承接的方式,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健康银行,使存款人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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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进行偿付?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

1)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

2)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

3)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

4)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障偿付的及时性,充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